中國對國際刑事法院的立場:敘利亞案

Yu-Ning Luo
前言
國際刑事法院(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在追究犯有重大國際法刑責的個人上,樹立了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然而,儘管擁有如此的象徵意義,國際刑事法院仍持續面臨選擇性執法以及侵害國家主權等批評的聲浪。由於非《羅馬規約》的締約國,中國持續以保護國家主權與不干涉原則為主張,質疑國際刑事法院的權威性。在新疆地區人權問題的背景下,此一立場逐漸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在2014年中國動用否決權阻止安理會將敘利亞情勢移交國際刑事法院,顯示其如何利用國際刑事法院在管轄權上的限制,避免可能損及自身利益的國際行動。
分析
- 中國如何彰顯其對國際刑事法院的影響力:以敘利亞案為例。
目前在聯合國安理會將特定情勢移交國際刑事法院的提案投票中,2014年的敘利亞情勢是中國唯一投下否決票的案例。敘利亞內戰自2011年爆發,短短三年間便造成近二十萬人死亡,數百萬人流離失所。儘管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卻由於敘利亞並非《羅馬規約》締約國,因此國際刑事法院無法行使管轄權。最終,更由於中俄兩個常任理事國動用否決權阻擋了決議的通過,聯合國安理會亦未能達成共識將該情勢移交至國際刑事法院。
- 中國動用否決權的動機
在敘利亞案中,中國重申其對國家主權的堅定立場,強調將某一情勢移交至國際刑事法院,必須以尊重國家主權原則與《羅馬規約》的補充性原則為前提。儘管中國表面上以主權至上的主張為由,然其投下否決票的動機還包括對其他三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即美國、法國與英國)長期以來的不信任,尤其是針對三國以「保護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R2P)之名對他國進行干涉議程之質疑。
- 政治與經濟利益的考量
面對一個國內動盪、與鄰國關係緊張的專制政府,中國必然能察覺敘利亞對穩定的軍火貿易及武器市場的高度需求,顯示中國有誘因支持一個反對西方干預議程的國家。尤其是此種國家對美英法三個常任理事國的敵意,有助於維持中國政府及私部門在軍火市場的利益以及競爭力。
這顯示了經濟利益如何影響中國在國際組織中的立場與策略。在敘利亞案中,否決權有效地使強權能夠阻止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使嚴重違反國際刑法的行為獲得規避的渠道,並反映了在強權的議程中,利益往往優先於合法性。
- 避免法律判例的形成
作為一個崛起中強權,中國的全球影響力日益增長,亦使其國內敏感議題,如新疆和西藏地區的人權問題,成為國際關注的焦點。於此背景下,中國自然會抗拒國際司法管轄的擴張。在缺乏國家同意的情況下,若支持國際刑事法院對敘利亞的調查,可能會削弱中國未來拒絕類似審查的能力。此外,國際司法機構的判例實踐可能使國家同意原則發展成普遍的問責制度,而超越國家主權界線的管轄仍是中國的主要顧慮。
- 動用否決權的政治代價
儘管背後存在誘人的利益,但為保護敘利亞免受國際刑事法院管轄而投下否決票的政治成本,對中國而言並非陌生的概念。自聯合國成立以來,其內部權力結構的不平衡一直是國際社會爭論的焦點,尤其是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P5)否決權的合法問題。在敘利亞案中,面對國際的高度關注,動用否決權存在被視為規範破壞者(obstructionist)的風險,進而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和安理會否決權的合法性。不僅如此,當出現大規模危害人道的行為時,行使否決權的代價更不容小覷,尤其自1989年天安門事件以來,中國的國內人權活動一直受到國際社會的密切關注。
小結
在影響中國於敘利亞案行使否決權的諸多因素中,中國最主要的考量是: 對西方國家影響力的制衡、保護經濟及政治利益,以及避免國際司法管轄凌駕於國家主權之上的判例。除了敘利亞案外,中國對國際司法秩序的影響將持續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發展的關鍵因素。
Yu-Ning Luo
Yu-Ning Luo is currently a Master’s student at the 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 Her research interests include international law, norms, and institutions. She is also actively involved in academic writing and translation. Her recent work can be found onIndo-Pacific Politics.
